電子化發票

電子發票制度是為了因應電子商務之發展,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統一發票(即電子發票)給買受人之作業。賣方可列印電子發票之存根聯,買方則可列印收執聯,且雙方均可下載儲存相關檔案備查。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可以節省開立、郵寄或遞送統一發票之各項作業成本,縮短時程,節省統一發票倉儲空間,簡化資料整理、登錄等申報作業。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

「網購249元,電子發票卻中了200萬元」! 一名消費者在購物網買了一副249元的耳機,發票開獎日,業者依規自動幫消費者對獎,沒想到該張發票中了200萬元,此一消息經各媒體刊出後,民眾開始體認到電子發票的好處,也讓這號稱「電子商務最後一哩」的電子發票備受矚目。
所謂「電子發票」,簡單來說就是透過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進行開立、傳輸或接收統一發票。其中,B2B電子發票為企業間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發票的交換與存放,而B2C電子發票則是網路購物業者直接透過Email或簡訊通知消費者發票資訊,並將電子發票上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後,視同交付發票給消費者。財政部表示,電子發票不僅可幫業者節省成本,也可讓消費者省去人工對獎的麻煩。更重要的,它帶動電子商務環境發展,加速數位台灣成形。
「電子發票推動計畫」為「數位台灣分項計畫-e化商務」下的重點計畫,由財政部在民國92年正式推動,以五年的時間全面推動發票無紙化應用。同時,為讓更多企業享有電子發票帶來的好處,財政部稅務中心於去年推展「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服務,提供營業人開立、傳輸、交換、並儲存電子發票及結合其他整合性服務。至今年10月底,整合服務發票平台的電子發票張數已超過1,200萬張,營業人家數及電子發票張數還陸續增加中。

電子發票機制完善 企業爭先導入

在財政部的推動及鼓勵下,與企業間使用電子發票已成熱門趨勢。目前我國約有80多家企業中心廠及大型資訊服務廠商申請成為買、賣方加值服務中心及獨立第三者加值服務中心,並有6,000多家營業人配合應用電子發票,其中包括中鋼集團、台塑集團、統一集團、寶成實業、奇美電子、家樂福、大潤發等國內供應鏈大廠及連鎖量販體系積極導入應用。這些大廠上線後,帶動多家供應鏈及連鎖體系積極與整合服務平台接洽,導入電子發票應用。

在B2C方面,過去,網路業者皆須透過郵寄方式交付統一發票,發票作業成本非常高,於94年初向政府反應,經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逢慶協調相關部會,財政部於當年開放網路交易導入電子發票,不僅降低營運成本外,也因電子發票方便對於退貨商品進行發票作廢,大幅提升客戶網路購物退貨處理的滿意度,因此,消費者接受程度非常高。

B2C電子發票 擴大應用範圍

目前已申請使用B2C電子發票業者共有20餘家,其中18家已正式使用,財政部也在10月31日正式將與網路購物同屬無店面零售業的電視購物及型錄購物,納入B2C電子發票的使用範圍。應用B2C電子發票所帶來的效益也隨之逐步擴大。

根據統計,臺灣一整年要用掉80億張紙本發票,若使用電子發票,可節省紙張印製寄送費用,並能降低人力成本。因此,電子發票的推動,可以說是便民又環保的電子化應用典範。為擴大企業電子化及電子化政府推動成效,財政部著手推動企業對政府電子發票,預計明 (97)年初開始,由財政部相關機關率先試辦,全面引領電子發票的應用。



轉自:http://show.udn.com/act/etaiwan/p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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